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冰球项目的发展,规范中国冰球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管理,保障会员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冰球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会会员享有章程规定的会员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
第三条 经过本会批准注册的会员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五条 单位会员
以下单位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一)全国各级各类冰球协会及组织
具备法人资格的全国各级各类冰球协会、全国性行业系统冰球协会及从事冰球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
(二)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及体育俱乐部
具备法人资格,开展冰球运动或有意参与、承办本会各类赛事或活动的各级各类学校、体育俱乐部和教育机构;
(三)企事业单位
具备法人资格,支持与参与冰球运动及相关体育产业的企事业单位。
第六条 个人会员
以下个人可申请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一)对中国冰球运动有一定贡献的个人;
(二)积极参与冰球运动的个人;
(三)热爱冰球运动,为推广冰球运动提供服务的个人;
(四)其他中国冰协根据章程和本办法认为可以吸收的个人会员。
第三章 申请条件与程序
第七条 单位会员申请条件
(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或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拥护本会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致力于冰球事业发展。
第八条 个人会员申请条件
(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
(二)拥护本会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五)热爱并尊重冰球运动,志愿为冰球运动发展服务。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材料;
(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入会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会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单位入会申请表》、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资信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个人会员须提交《个人入会申请表》及相关身份证明。
第四章 会员权利及义务
第十一条 单位会员权利
(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并提出议案;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比赛和活动的权利;
(五)参加本会援助和发展计划的权利;
(六)获得本会技术指导、咨询、培训等服务;
(七)接受本会委托承办国内外各类赛事,以及被选派参加国内外体育活动;
(八)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建议和质询;
(九)查阅本会章程、规定等文件;
(十)对于本会管理人员或会员违反本会章程、纪律或其他规定的,有权向本会提起调查申请;
(十一)行使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个人会员权利
(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比赛和活动的权利;
(四)参加本会援助和发展计划的权利;
(五)获得本会技术指导、咨询、培训等服务;
(六)被选派参加国内外体育活动;
(七)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建议和质询;
(八)查阅本会章程、规定等文件;
(九)对于本会管理人员或会员违反本会章程、纪律或其他规定的,有权向本会提起调查申请;
(十)行使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单位会员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遵守并要求其管辖范围内的冰球组织和从业人员遵守并执行国际冰球联合会和本会章程、规定、决议和规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开展冰球运动的普及、推广和提高工作;
(四)支持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竞赛和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作为本会会员期间,保持自身的合法存续性,及时上报会员自身的任何重大变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章程/注册信息修改、组织形式变更、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变动等信息);
(六)加强会员间的沟通交流,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其他会员做好各项工作;
(七)服从本会的生效裁决或决定;
(八)按规定缴纳会费;
(九)对本会授权举办的赛事,按双方约定缴纳授权费或技术服务费;
(十)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个人会员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遵守协会章程、规程、规则,执行协会决议;
(三)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重德守纪,维护本会的名誉、合法权益;
(五)承担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为项目发展积极地作出贡献;
(六)加强会员间的交流合作,积极配合其他会员做好各项工作;
(七)按规定缴纳会费;
(八)积极宣传、参加、支持本团体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活动;
(九)在进行媒体传播等活动时,不得违背本会的宗旨;
(十)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会费
第十五条 会费
本办法试行期间免缴会费。
第六章 会员证
第十六条 会员证书是中国冰协会员的身份证明,经中国冰协年审的会员证书,可有效证明中国冰协会员身份。
第十七条 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证、章由中国冰协统一设计、制作。
第十八条 会员证书、证件、证章只限各注册协会和注册会员使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第七章 处罚
第十九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损害本会形象或利益的行为,经执委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通报批评;
(二)警告;
(三)暂?;嵩比ɡ?/p>
(四)除名。
第八章 退会
第二十条 会员退会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本会提出申请,协会予以公告并取消会员资格。
第二十一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不按规定交纳会费进行注册;
(二)一年不按要求参加中国冰协活动;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未履行会员义务且未在本会指定期限内纠正的;
(五)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第二十二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归中国冰球协会所有。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中国冰球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发布之日起执行。